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执行县级医院收费标准。我院目前已开通直补的有:登封市医保、登封市居民低保五保优抚军人、郑州市医保、登封市/郑州市生育保险、河南省直职工医保、河南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各类别医保报销政策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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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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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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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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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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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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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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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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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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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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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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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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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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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荣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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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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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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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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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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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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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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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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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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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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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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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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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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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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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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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在同级别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450元,15天内因同一种病再次住院没有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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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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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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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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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合理费用≤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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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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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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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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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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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别生育报销政策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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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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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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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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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郑州市)职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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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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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以下门诊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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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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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住院总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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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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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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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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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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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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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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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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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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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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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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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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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郑州市)城乡居民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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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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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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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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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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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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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
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50%;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一年最高可报销到40万元。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按以下规定报销:
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
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
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
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
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登封市低保、五保、优抚军人报销比例
(1)低保报销政策
农村低保按每人每年救助累计20000元,城乡居民报销后剩余部分救助比例为70%。即(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起付线-医保已补偿费用)*70%
(2)五保报销政策
五保供养医保救助封顶线20000元,分散供养住院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80%民政做二次救助(进入大病按70%报销);集中供养城乡居民医保报后剩余部分按100%民政做二次救助。即分散供养患者报销为:(住院总费用-医保已补偿费)*80%/70%;集中供养患者报销为:(住院总费用-医保已补偿费)*100%
(3)优抚军人报销政策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比例为5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比例为4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6000元。
具有低保身份的优抚对象,享受低保二次医疗救助的不再享受优抚医疗二次救助,没有享受低保的可以享受优抚医疗二次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