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内容:目前配备13台射线装置,基本已按环评报告和批复中要求和建议建设。
建设单位: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登封市颖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东南侧
环评编制单位: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
2.地址:登封市颖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东南侧
3.联系人:陈琳
4.电话:15039073396
5.邮箱:zzslyysbc@163.com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体系、制度、机构的设立情况;
(2)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的设立情况;
(3)辐射环境监测;
(4)人员培训情况;
(5)人员健康档案与个人剂量档案。
四、自主验收结论
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辐射防护设施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各项辐射环境管理措施完善、辐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齐全。经监测,机房周围辐射环境剂量水平、职业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剂量水平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日起一个月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备注:具体内容请查阅下载 附件一《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二-《自主验收意见》